散装食品在销售中必须得上“保护罩”
- 更新时间:2015-05-18 11:57:14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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眼下在鞍山的农贸市场和超市里,散装食品裸露在外销售的情况并不少见,消费者可用手直接触摸、随意挑拣,甚至当场品尝。而消费者在选购时,也无从知道这些没有外包装的散装食品到底是由谁生产的,哪里生产的,配料及其来源是什么,有无添加剂、生产日期、保质期等情况也不得而知。
为了对散装食品实行规范化管理,近日,鞍山市食药监局在对超市等检查当中严把入场入市查验关,要求商场、超市、农贸市场等食品集中交易市场的开办者、食品经营柜台出租者和食品展销会举办者按照《食品安全法》。严把散装食品销售关,按照“生熟分开”的原则设置散装食品销售区域,防止交叉污染。裸装销售直接入口的散装食品,销售人员操作时须戴口罩、手套和帽子,销售的食品必须有防尘材料遮盖,设置隔离设施和禁止消费者触摸的标志,并提供专用工具、包装物。供消费者直接品尝的样品与销售的散装食品要有明显区分。销售散装食品必须在货架、货柜、容器、隔离设施、外包装等显著位置悬挂或张贴标签,标明食品的名称、生产日期、保质期、生产经营者名称及联系方式等,销售自制散装食品的,必须标明食品的名称、配料表、食品添加剂成分、生产日期、保质期、保存条件等。
市食药监部门提醒消费者,购买散装食品时一定要选择正规超市或者农贸市场购买,如果发现商家有违反上述销售规定的行为,可以拨打12331进行投诉举报,市食药监部门对销售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食品的经营行为,一经发现,将依法严厉查处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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